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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现年28岁,未婚,汕头市龙湖区居民。从事塑料原料贸易行业,因近期有一批塑料原料价格较低,准备购入作为投资。但手头资金不足,向我司申请贷款8万元,期限三个月,请其父亲作为担保人,并提供父亲名下房子作为抵押。
经核查,借款人父亲名下的房产为合建房,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尚不符合我司的贷款要求,不予放贷。然而经过一定的接触了解后,觉得陈生为人诚恳、实在、且对维持良好信用记录有较强的意识。一家人也是较为看好且相当支持陈生做这笔贷款业务。而且刚好遇到这一批塑料原料降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如果无法为陈生提供这笔借款,那将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公司对陈生一家为人也是较为认可,决定从其它方面下手,帮助陈生补充求贷条件。
通过再次深入交流,得知陈生爷爷有一处位置较好的学区房,爷爷也非常支持,表示愿意提供房产作为抵押,帮助陈生完成贷款。这样贷款的条件基本具备,经过向公司申请,双方达成贷款协议,这样既可以帮助陈生抓住这次商机,又降低了我司的贷款风险,一举两得,双方共赢。
民信小贷信贷部助理经理 罗炫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