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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正式发布: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担保和保本保息
来源:www.stminxin.com ┊ 发布时间:(2016-09-20 16:31:07)

P2P监管细则正式发布

@界面:824下午,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并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

 

《暂行办法》关键要求:

§        ··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        ··禁止网贷机构发售金融理财产品;规定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        ··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对网贷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        ··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

§        ··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将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等配套制度。

 

其中,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也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文件对借款人和出借人也提出了以下要求:

 

 

对于网络借贷平台业务终止,暂行办法要求,平台应在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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